滨州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自荐考生专业测试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者:招生就业网发布时间:2023-03-12浏览次数:21287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9号)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3〕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自荐考生专业测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通过专业测试,了解掌握自荐考生专科阶段专业知识和素质能力的综合水平,确定是否能够满足后续本科阶段学习需求。测试合格者可以报考我校相应专业。

二、测试对象

符合《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条件的自荐考生。

三、报名办法

       自荐考生根据《招生工作的通知》附件1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中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选报对应本科招生专业(以下简称选报专业)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3月139:00至3月1417:00(晚上23:00-次日6:00系统关闭

网址:http://zsb.bzu.edu.cn

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写姓名、身份证号、专科生源学校、所学专业名称等信息,同时上传本人照片建议采用新华社为毕业生采集的照片及加盖生源高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学籍证明》(见附件,上传格式为jpg格式)。

凡因个人信息错误或未填写、学籍证明与实际不符等导致审核未通过的,责任自行承担。且不再反馈给考生本人。

(二)信息核对:3月19日,考生可登录报名网址查看报名信息是否审核通过。

(三)查看考试方案3月22日登录我校招生就业网查看详细考试方案

四、专业测试

(一)测试时间

测试时间:3月25日。具体测试时间和安排,以考试方案为准。

(二)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现场考试方式。考生需要到滨州学院参加考试。

1.普通类专业采用笔试形式测试。包括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汉语言文学、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技术专业。

2.艺术类专业采用技能测试。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三)测试涵盖课程

招生

代码

招生专业

考试科目

科目1

科目2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无机化学》

《有机化学》

070302

应用化学

050101

汉语言文学

《现代汉语》

《古代文学》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设计素描》

《装饰绘画》

082702

食品质量与安全

《无机化学》

《有机化学》

071002

生物技术

考生所报招生专业均须参加对应考试科目测试。考试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无需重复考试,考试结果通用。

(四)学费标准(实行学分制收费标准)

序号

专业

基本修业年限

基本毕业学分

学分学费标准

(元/学分)

专业注册学费标准(元/生学年)

1

汉语言文学

2

70

100

900

2

视觉传达设计

2

70

100

5300

3

化学工程与工艺

2

75

100

1150

4

食品质量与安全

2

75

100

1150

5

生物技术

2

75

100

1150

6

应用化学

2

75

100

1150

     五、结果认定

专业测试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专业测试单科成绩均达到60分者,结论为合格。测试结果于2023年3月27日在我校官网进行公示。

六、入校新生资格复核规定

新生录取入校后,我校将组织专业复核及入学资格复查。对于复核复查有问题的考生,学校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门调查。凡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及冒名顶替等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学校将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处理。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应严格按照考试流程、时间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专业测试者,视为自愿放弃专业测试资格,一律不予补考。

2.参加专业测试时,考生应携带身份证入场,自行准备测试必需文具。

3.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测试纪律服从工作人员指挥。违反者,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期间严禁携带、使用通讯工具,违反规定者将按作弊处理。

4.凡有作弊者,我校将取消其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资格及成绩,并将作弊材料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八、信息发布网址及咨询方式

滨州学院招生就业网(https://zsjy.bzu.edu.cn/

招生就业处   0543-3190200   3190201

       0543-3190126   3190079

 

附件: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学籍证明

 

 

滨州学院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

附件: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学籍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