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航空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行政二级机构,正处级建制,下设招生科、招飞办、就业指导中心、创业指导中心,是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招生录取、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师德师风建设。
二、负责制定学校招生、就业创业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会同教务处、发展规划处编制和落实年度招生计划。
四、负责招生宣传、录取、新生报到、生源信息分析及统计整理等工作。
五、负责航空类、艺术类、体育类等特殊专业的招生宣传、专业测试、体检、面试和政审等工作;负责专升本招生及3+2、3+4、第二学士学位工作。
六、负责大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负责大学生就业平台和职业辅导教研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七、负责编报毕业生就业方案,组织毕业生派遣和档案转递工作。
八、负责毕业生跟踪服务和就业满意度调查工作,编发年度就业质量报告。
九、负责大学生创业教育、培训和创业孵化基地的运营与管理,组织和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申报和管理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
十、负责对二级学院招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管理、督导和考核。
十一、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招生与就业过程中的信访和投诉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